为破解制约龙8经济社会发展瓶颈,促进人才与发展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龙8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龙8市鼓励引导人才创新创业政策十八条》(深字〔2018〕17号)中“实施大学生集聚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发放人员范围
本细则发放对象是指:新引进的来深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国家、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二、发放条件、标准及期限
(一)发放条件
在满足以上发放范围的条件基础上,新引进大学生人才需来深工作时间满一年且不超三年、名下在龙8没有房产(含房产登记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录用(聘用)时间以实际入职时间为准,即以银行卡工资明细(流水对账单)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标准
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
(三)发放期限
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从到龙8工作满一年后的当月开始,连续发放5年。若中途在龙8购房,购房当年的补贴金足额发放,从次年起停发;若中途离职,本年度的租房补贴不再发放。
三、申报程序及发放流程
(一)申报时间
每年9月份集中申请一次,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首批申请人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入职。
(二)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补贴领取人员花名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四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开具的在岗证明;银行卡工资明细(流水对账单);填报《龙8市新引进大学生人才租房补贴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上述材料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填报审核表: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大学生人才填报《龙8市新引进大学生人才租房补贴审核登记表》;入职到岗时间审核: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大学生人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银行卡工资明细(流水对账单)确定实际入职时间;档案(学历)审核:主管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学历是否符合要求;房产审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审核其名下房产情况。
(四)发放流程
租房补贴实行年度审核发放制,集中申报审核后,次年年初发放,市财政根据最后审核结果,统一安排预算。用人单位为预算单位的,房租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发放;用人单位为非预算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发放。
四、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用人单位落实好租房补贴发放工作。市委组织部牵头协调、督促落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等作为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协调落实工作,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材料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大学生人才名下房产登记情况进行查询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统一安排预算。各用人单位要负责做好租房补贴申报发放、人才服务管理等工作,确保租房补贴应发尽发、足额到位。发现申报不实、虚领冒领、挪用扣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享受本政策资格,同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